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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海外僑民團體經費申請補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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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e name:補助公告資訊
上架日:2025/02/17
發佈時間:2025/02/17
點閱數:540
2025/02/17
僑務委員會為輔導海外僑民團體健全發展、永續經營,以協助推動相關僑務工作,茲訂定「海外僑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鼓勵僑團以自籌經費為運作原則,倘相關經費確有不足,得依據前揭要點提出申請。

(一)補助項目:
補助僑團舉辦各項活動及興建、修繕會所或購置更新設備等有助於僑團健全發展之事項並應符合下列目的之一:
1.辦理有助於團結僑社之活動。
2.辦理有助於促進國民外交、提昇國家形象之活動。
3.辦理各項國家重要節慶之活動。
4.辦理促進僑社文教體育事業發展之活動。
5.辦理增進僑社經濟發展之活動。
6.辦理其他具有重大意義之僑團活動。

(二)申請期間:
1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或本會114年度補助經費用罄為止,並請僑團申請經費補助應於舉辦活動或興建、修繕會所或購置更新設備30日前提出。

(三)資格條件:
凡支持中華民國,認同民主自由臺灣,設立宗旨與政府政策相符,組織健全,並與本會或駐外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且當地僑胞反映良好之僑團。

(四)審查方式:
依據「海外僑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規定辦理書面審查。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每案補助款以不超過新臺幣300,000元為原則,惟本會將視僑團活動內容、重要性、影響力、效益、友我程度及依本會屆時預算等情形評分後,綜合審酌補助額度。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114年度預算金額概估約新臺幣1,041萬2千元。

(七) 詳細資訊請點選:
海外僑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 ttps://law.oca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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