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補助公告

facebook line 列印
node name:補助公告資訊
上架日:2025/04/18
發佈時間:2025/04/18
點閱數:1396
2025/04/18
僑務委員會為推展海外僑生教育,精進僑生技職能力,鼓勵學校透過「務實致用,學用合一」之模式,培育專業技術人才,本會訂有「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並據此補助符合該要點申辦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下稱產攜專班),並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專班計畫且開班之學校,得向本會申請開辦經費補助及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

(一)補助項目: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產攜專班計畫且開班者,得向本會申請開辦經費、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並由本會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二)申請期間:
1、開辦經費:
本會於各學年度開始後函知各產攜專班承辦學校申請日程及得補助額度上限

2、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
學校應於辦理相關活動前一個月,檢附申請表及相關計畫送本會申請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

(三)資格條件:
凡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專班計畫且開班之學校,得向本會申請開辦經費補助、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開辦經費部分,高級中等學校補助開班門檻為25人,未達25人不予補助。技專校院倘入學人數未達25人,惟已達開班人數門檻8成,得依比例申請。

(四)審查方式:
依據「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各校檢具辦理計畫及相關活動資料到本會申請補助,並依本會函知得補助之金額於當學年度或活動結束後,檢附獲補助金額之支用單據正本、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等資料送本會辦理撥款結報。

(五)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
1、開辦經費:
依各校當學年度開辦班級及人數核發開辦經費,以補助開辦1班新臺幣(以下幣別同)30萬元、2班50萬元,3班以上70萬元為限,並由本會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2、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
本會依各校申請計畫預算編列合理性、計畫參與總人數等面向審查,每校每年補助上限為15萬元,通過後函知得補助之金額,並由本會視年度預算編列情形酌予調整補助額度。

(六)全案預算金額概估:
1、開辦經費:114年度預算金額概估約20,800千元。
2、招生宣導及輔導工作經費:114年度預算金額概估約2,908千元。

(七)詳細資訊請點選:「僑務委員會補助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經費作業要點」。https://law.ocac.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0105
 

數位LINE總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