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世界的「僑」樑 開啟多元文化之窗
如果僑居地由美國轉換為加拿大,因加拿大是有永久居留制度國家,必須具備有效的加拿大護照或永久居留證,申請人須持中華民國護照、外國(加拿大或美國)護照,向內政部移民署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自出生日迄申請日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由本會重新審認是否符合在加拿大連續居住6個月或最近2年每年在加拿大累計居住8個月以上,以確認符合僑居加拿大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