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會南部證照服務站受理申請案後,將由本會臺北辦公室審核。申請人可以選擇下列1種方式領件:
(一)在南部證照服務站櫃檯領件:約4個工作日(由本會臺北辦公室將僑居身分加簽認定公文郵寄至南部證照服務站)。
(二)在本會臺北證照服務櫃檯領件(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27-2929):約1個工作日。可以委託代理人領件,請代理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
(三)本會將僑居身分加簽認定公文郵寄至國內指定地址:約4個工作日。
二、
本會南部證照服務站服務資訊:
(一)地址:高雄市苓雅區政南街6號9樓(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9樓)
(二)電話:07-715-0300 分機 219或281
(三)電子郵件信箱:
OCACKHH@ocac.gov.tw
(四)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
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國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