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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103-106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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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2015/06/08
發佈時間:2015/06/08
點閱數:1191
2016/06/06
僑務委員會103至106年度推動性別主流化執行計畫

壹、 依據
行政院102年10月28日函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103至106年度)」辦理。
貳、 計畫目標
一、 加強性別觀點融入機關業務,強化CEDAW及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或措施之規劃、執行與評估,以達成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
為落實CEDAW公約第8條,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保證婦女在與男子平等不受任何歧視的條件下,有機會在國際上代表本國政府和參加各國際組織的工作,作為強化推動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或措施之規劃、執行與評估,以達成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 
(一)保障女性駐外同仁之工作權與兼顧其家庭團聚權。
(二)積極培植女性駐外僑務人才。
(三)建置「員工協助方案」專業電話諮詢系統,協助解決女性人員駐外期間遭遇之困難,建立更友善女性派外之工作場域。
(四)將性別觀點融入本會業務推動,達成CEDAW要求採行之措施。
二、 賡續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並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
(一)強化本會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之運作功能。
(二)提升性別影響評估辦理品質及管考性別目標達成情形。
(三)施政規劃、執行及評估時,加強運用性別統計及分析資料。
(四)擴大性別預算檢視範圍及加強性別預算說明。
(五)加強落實性別主流化訓練。
參、 實施對象
本會各單位及海外華僑文教服務中心。
肆、 實施期程
103年1月至10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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