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世界的「僑」樑 開啟多元文化之窗
依據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未規範代理人的資格。委任書不需要經過駐外館處驗證。代理人送件時,請提供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任書正本(申請人及代理人必須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