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世界的「僑」樑 開啟多元文化之窗
內容: 法規名稱:訂定「一百十四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生效日期自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發布日期:民國113年11月5日 發文字號:僑綜證字第1130701282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