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六、委任在臺代理人向本會辦理僑居身分加簽,有資格上的規定嗎?委任書需要經過駐外館處驗證嗎?

facebook line 列印
node name:參、申請方式
上架日:2026/03/04
發佈時間:2026/03/04
點閱數:176
2026/06/30

一、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18條未規範代理人的資格。
二、委任代理人辦理之委任書,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於國外製作者,應經駐外館處驗證。
(二)於大陸地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三)於香港或澳門製作者,應經行政院於香港或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四)於國內製作者,應經公證人認證。


數位LINE總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