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5年政府機關辦公日及放假日,請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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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僑民役男返臺短暫停留或遇連續假期」申請出境步驟說明
序號 |
狀況 |
出境流程 |
1 |
持有效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但來不及完成僑民役男出境流程者。
| 步驟1:
以一般役男身分申請
短期出境。
步驟2:
出境後隔日起4個月內備齊文件,上傳至「
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審核通過,可轉為「僑民役男」身分,出境不受4個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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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持有效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在臺停留期間來不及向本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者。
| 步驟1:
以一般役男身分申請
短期出境。
步驟2:
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委託在臺代理人向本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1)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如用影本,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須經我
駐外館處驗證,領務人員簽字頁必須為正本)。
(2)有效僑居地居留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永久居留證或居留(簽)證(如用影本,須經當地公(驗)證機關公(驗)證,再經我駐外館處驗證,領務人員簽字頁必須為正本)。
(3)
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核發「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且未轉換僑居地者免附,僑居身分加簽頁如用影本,不必經駐外館處驗證)。申請人須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及所有外國護照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區間:從出生日至申請時)。
(4)
委任書(於本會官網下載,申請人簽名。不必經駐外館處驗證)。
(5)在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
步驟3:
取得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後,於出境後隔日起4個月內,上傳至「
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審核通過,可轉為「僑民役男」身分,出境不受4個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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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僑民役男返臺短暫停留或遇連續假期」申請出境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