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起世界的「僑」樑 開啟多元文化之窗
一、115年政府機關辦公日及放假日,請參考行政院人事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 LINK)
二、僑民役男在連續假期期間返臺或返臺停留期間短暫,申請出境流程如下: [1]持有效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但來不及完成僑民役男出境流程者。 出境流程: 步驟1: 以一般役男身分申請 短期出境。 步驟2: 出境後隔日起4個月內備齊文件,上傳至「 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審核通過,可轉為「僑民役男」身分,出境不受4個月限制。
[2]未持有效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在臺停留期間來不及向本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者。 出境流程: 步驟1: 以一般役男身分申請 短期出境。 步驟2: 備妥下列證明文件,委託在臺代理人向本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1)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正本(如用影本,中華民國護照基本資料頁須經我 駐外館處驗證,領務人員簽字頁必須為正本)。 (2)有效僑居地居留證明文件正本,例如:護照、永久居留證或居留(簽)證(如用影本,須經當地公(驗)證機關公(驗)證,再經我駐外館處驗證,領務人員簽字頁必須為正本)。 (3) 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核發「 入出國日期證明書」正本,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且為轉換僑居地者免附(僑居身分加簽頁如用影本,不必經駐外館處驗證)。申請人須檢附中華民國護照及所有外國護照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區間:從出生日至申請時)。 (4) 委任書(於本會官網下載,申請人簽名。不必經駐外館處驗證)。 (5)在臺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例如:國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 步驟3: 取得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後,於出境後隔日起4個月內,上傳至「 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審核通過,可轉為「僑民役男」身分,出境不受4個月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