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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114年度補助開設僑務課程及僑務學術推廣活動申請資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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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e name:補助公告資訊
上架日:2025/03/05
發佈時間:2025/03/05
點閱數:399
2025/03/05

一、為促進僑務研究與發展,鼓勵國內各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從事僑務相關教學及研究,培育僑務事務人才,並提升僑務學術研究風氣,本會114將辦理補助開設僑務課程及僑務學術相關推廣活動,歡迎提出申請。

二、補助措施如下:
(一)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
  1、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
  2、補助項目:
   (1)一般課程:包含教師鐘點費、課程兼任助理費。
   (2)專題講座課程:演講費、主持費及交通費等。
  3、申請期間:每年4月1日至4月30日。
  4、資格條件:
    須符合「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第二點規定資格。
  5、審查方式:
    依據「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辦理書面審查。
  6、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上限:
    每案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
  7、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僑務課程作業要點」及「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各大學校院開設114學年度僑務課程建議授課大綱」。

(二)補助辦理僑務學術推廣活動:
  1、補助對象:國內各大學校院、研究機構及團體。
  2、補助項目:僑務學術研討會、座談會等相關研究推廣活動。
  3、申請期間:
    自114年1月1日至11月30日止或本會114年度補助經費用罄為止,並請國內團體申請經費補助應於活動舉辦30日前提出。
  4、資格條件:
    國內團體設立宗旨與政府政策相符,與本會或政府機關經常保持聯繫且組織健全並具實質績效。
  5、審查方式:
    依據「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活動經費作業原則」規定辦理書面審查。
  6、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上限:
    視活動內容與僑務相關性酌予經費補助,每案以不超過新臺幣10萬元為原則,惟本會將視國內團體活動內容、重要性、影響力、效益、友我程度及評估本會屆時預算等情形評分後,綜合審酌補助額度。
  7、其他相關規定請參閱「僑務委員會補助國內團體活動經費作業原則」。

(三)本會本年度補助開設僑務課程及僑務學術推廣活動預算金額概估約新臺幣59萬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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