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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學管道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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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de name:來臺就學管道
上架日:2023/05/12
發佈時間:2023/05/12
點閱數:2148
2024/01/16
    來臺就學管道。

◎大學以上學程

請循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及各大專院校下二管道申請入學:
(一)於每年招生期間,向僑居地駐外機構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保薦單位申請回國就學;個人申請制:入學前一年11月1日至12月15日;聯合分發制:當年2月1日至2月28日。
(二)另僑生亦可向經教育部核准單獨招收生之大學校院申請入學。


◎五專高職暨高中以下學程

五專高職暨高中以下學程,請循以下二管道申請入學:
(一)申請時間為2月11日至3月10日,請向僑居地駐外機構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保單位申請回國就學。
(二)自行回國申請者,於回國之次日起90日內檢具相關表件向本會申請核轉教育部分發入學。


◎本會僑生專班

(一)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本會自2014年起擴大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招收華裔子弟來臺就讀3年制技術型高中,畢業後再直接升讀4年制技專校院(即3+4)。招生對象為僑居地初中畢業或相當初中完成同等學歷,且年滿16歲以上之華裔學生。報名申請時間約為每年2月至3月間,請向僑居地駐外機構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保薦單位申請回國就學。

(二)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
為配合執行我國人口及移民政策,擴大培育及留用僑生,補充我國產業所需專門技術及中階技術人才,本會自2022年起推動海青班轉型為學位班,2023年開辦「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畢業後可申請留在臺灣工作。招生對象為高中畢業或同等學力之華裔學生,2024年採取聯合招生方式,請向僑居地駐外機構或本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或保薦單位或各開辦學校報名申請。

(三)本會產攜專班技專端及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之畢業生,不但可取得學位,更可循工作評點配額制或中階技術人力管道申請留臺工作,獲得國際化的豐富職涯歷練與個人成長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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