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止「112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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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架日:2024/01/03
發佈時間: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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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03
主旨:本會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僑綜證字第1110701210號公告訂定之「一百十二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施行期間已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當然廢止。特此公告。
內容:本會一百十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僑綜證字第1110701210號公告訂定之「一百十二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施行期間已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當然廢止。特此公告。
附件:本會113年1月3日僑綜證字第1120701548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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