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僑團舉辦各項活動及興建、修繕會所或購置更新設備,以自籌款項為原則,如遇有經費不足導致執行困難時,基於協助僑團健全發展及活動順利舉行,僑團得依據「海外僑民團體經費補助要點」向本會申請經費補助,本會並將視僑團申請事由、內容、效益及當年度預算情形綜合審酌補助額度。
補助對象:
凡支持中華民國,認同民主自由臺灣,設立宗旨與政府政策相符,組織健全,並與本會或駐外單位經常保持聯繫且當地僑胞反映良好之僑團。
申請流程:
檢附申請表,並於舉辦活動或興建、修繕會所或購置更新設備30日前向駐外館處、僑教中心或本會駐外人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