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委會為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學士學位,訂定「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
一、依據「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獎學金要點內容,說明如下:
(一)申請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學歷,學業成績優良,品行端正,符合「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二條規定來臺就讀學士學位之僑生。
(二)獎學金金額:
1.頂尖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新臺幣26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104萬元。
2.傑出僑生入學獎學金:每學年10萬元,採續領審核機制,四年共計40萬元。
(三)獎學金受獎期限
1 獎學金最長受獎期限為四年。
2 自當學年度九月一日起至次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3 因故休學者,廢止受獎資格並停止發給獎學金。其於休學學年已領取之獎學金,分別依其休學前之在學期間,於未達二分之一者,應全部繳回;二分之一以上未達四分之三者,應繳回半數;四分之三以上者,無須繳回。
4 受獎生應按時抵校註冊,未能於規定期限來臺就學者,視同放棄受獎資格,不得保留。
(四)受理申請:即日起至2026年3月1日前。
二、隨函檢附僑務委員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簡章(範本)」、「核發要點」(含申請表)。
三、申請表件請寄交金山灣區文教中心(100 South Milpitas Blvd., Milpitas, CA 95035),聯絡人林怡嫻Yolanda Lin,電話408-747-0394分機117。
網頁簡介: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4496&pid=1319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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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頂尖及傑出獎學金簡章(金山灣區_中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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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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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及傑出獎學金簡章(金山灣區_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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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頂尖及傑出獎學金簡章(金山灣區_英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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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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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及傑出獎學金簡章(金山灣區_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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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頂尖及傑出僑生獎學金申請表(中英文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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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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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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頂尖及傑出僑生獎學金申請表(中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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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申請文件檢核表(金山灣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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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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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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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檢核表(金山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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