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4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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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令:修正「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第2點、第4點規定及第4點附表1、附表2,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6.23
發文字號:
僑商輔字第1060301142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補助十月慶典回國僑胞參加旅遊活動作業要點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