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6 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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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令:廢止「僑務委員會鼓勵國內大學院校選送學生赴海外僑校從事華語文教學實習補助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5.15
發文字號:
僑教學字第1060201206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鼓勵國內大學院校選送學生赴海外僑校從事華語文教學實習補助作業要點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