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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5.05 01:49

僑務委員會令:廢止「僑務委員會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與專業領域實習研究獎助要點」,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5.12.28
發文字號: 僑民事字第1050104710號 令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自公(發)布日廢止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華裔專業青年回國參與專業領域實習研究獎助要點
圖表附件:
資料來源:僑務委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