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快遞】年滿18歲無戶籍國民定居新制
【您知道嗎?《入出國及移民法》已經放寬年滿18歲以上無戶籍國民申請定居門檻囉!】
自113年1月1日起,年滿18歲以上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定居,不受「須在臺居住一定期間」限制,取得國民身分證更快速!
符合以下情形者,可申請定居設籍:

在國外出生,出生時父或母為在臺設有戶籍的國民。

在國內出生,出生時父或母為在臺設有戶籍的國民,
未辦理出生登記,出國後持中華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入國。

申請流程:
1、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證」。
2️、至設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
3️、設籍後第1次出境,請持具有「身分證統一編號」的中華民國護照出境。

如何申請:

溫馨提醒:
設立戶籍後,將依法享有相關權利並負擔相應義務(例如健保、兵役、稅務等),建議事先了解相關規定。

有問題想詢問?
內政部移民署信箱:

外來人士在臺生活諮詢服務熱線
國內請撥:1990
國外請撥:+886-800-001990
年滿18歲無戶籍國民定居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