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下稱國科會)本(115)年2月10日科會綜字第1150011301A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辦理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選拔作業要點」有關傑出科技貢獻獎之推薦,應採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二)隸屬於某一團體或僑社,且其研發成果或設計係為該團體或僑社所深切認識者,得由該團體或僑社之負責人推薦,並在推薦書上加蓋該團體或僑社之印信」。
三、有關本獎項研發成果或設計,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科學、工程科技、生物醫農或人文社會與科學教育領域之設計突破、技術創新與原創理論模型等,或對於社會、經濟、學術發展面向,以創造差異化價值,解決實務性問題,影響人類生活與社會發展之貢獻。
四、請僑界傑出科技人才踴躍參與;推薦資料請於本年4月10日(星期五)前上傳至「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線上系統」(網址:https://wdrap.nstc.gov.tw/IRAPortal/home/Home.aspx)填寫並上傳推薦資料;相關訊息及表件可逕至國科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學術研究」項下「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中「獎勵科技人才」之「行政院傑出科技貢獻獎」查詢或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