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辦法
A. 十大傑出青年
- 國籍:必須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具備華僑身份。(持有中華民國護照)
- 年齡:20 歲以上,40 歲以下。(出生日期在民國 75 年 1 月 1 日以後及 94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 性別:不拘。
- 職業:無限制,只要所從事的工作,對社會、地方、國家或全人類具有影響性、改革性或創造性之成就者,皆為選拔對象。
- 品德: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藏;首重候選人的品德,希望傑出青年不僅是工作和事業上的成功者,同時也是家庭和社會上的模範。
- 類別:
科學及技術研究發展類
基層勞教類
企業、創業及經濟發展類
醫學研究類
社會服務類
體育技藝類
文化及藝術類
公共行政類
農漁環保類
兒童、性別及人權關懷類
B.華裔青年特別獎
- 具備海外華裔青年之身分,其傑出表現足堪作為現代青年學習之典範者。
- 除國籍與類別外,其餘資格如上列所訂之。
- 本特別獎不分類別選拔出一位得獎者,併同上項表揚之。
推薦日期:即日起至115年6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海外部份以我國郵戳為準)
報名資訊與詳情:
• 官方網站: https://toyp.taiwanjc.org.tw/
• 主辦單位: 國際青年商會中華民國總會(JCI Taiwan)
• 協辦單位: 財團法人十大傑出青年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