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僑務委員會除提供頂尖及傑出僑生獎學金數額,另與多所大學校院合作推出該等獎學金聯名獎學金,獲獎生如同時獲得僑委會與學校之審核同意,即可獲得聯名獎學金。
二、本獎學金採續領審核機制,學校係依僑委會「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核發要點」第十一點第二項規定進行續領資格審核,例如頂尖獲獎生在學期間4年最高獲得共新臺幣104萬元,經學校審核同意後,可領取學校聯名獎學金4年最高新臺幣52萬元,合計共領取新臺幣156萬元。
三、 包含國立臺灣大學等50所大學校院聯名獎學金,詳情參閱「115學年度大學校院與僑務委員會聯名獎學金一覽表」,請協助廣宣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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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ocac.gov.tw/OCAC/File/Attach/13194588/File_56504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