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年僑民學校自聘教師經費補助開始受理】
為協助海外僑校解決師資短缺問題,鼓勵僑校依實際需求自聘優秀教師,僑務委員會持續辦理「僑民學校自聘教師經費補助」,歡迎符合資格的菲律賓僑校提出申請!📚👩🏫
📌 申請僑校
以曾向僑務委員會立案或申請備查之僑校為對象,並以資源匱乏地區為原則。
👩🏫 教師資格
受聘教師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教授華語文課程為主,或以華語文教授其他相關科目;每週授課原則上應達15小時以上。
💰 補助額度
僑務委員會將依僑校現況、當地物價、聘用條件及職務等綜合審查,每位教師每月生活補助款為200美元至1,000美元。
🏫 補助名額
每所僑校原則上以申請補助1名自聘教師為原則;如有特殊需求,由僑務委員會視實際情形核定。
📄 申請文件
包括經費申請表、僑校現況表、教師履歷、中華民國國籍證明文件及校方聘書等;續聘現任自聘教師者,另須依規定檢附期末報告及評核表。
📅 申請方式
有意申請116年(2027年)補助之菲律賓僑校,請備妥相關資料,於2026年10月15日前向菲華文教服務中心提出申請,以利後續審查及核轉作業。
🔎 完整補助規定、申請表及相關附件: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634&pid=7852
歡迎符合資格的僑校踴躍申請,一起充實海外華語文師資、推動僑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