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申請事宜,請參閱僑務委員會官方網站說明如下:
中文: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list.aspx?nodeid=1468
English:
https://www.ocac.gov.tw/OCAC/Eng/Pages/List.aspx?nodeid=8125
如您擬委請在臺親友代為辦理,代理人可持下列文件,逕赴僑務委員會臺北或高雄服務櫃台申請:
一、申請人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
二、申請人有效之菲律賓護照正本(或SRRV卡並檢附連續四年繳費證明或收據等)。
三、委任書正本。
如代理人攜帶上述文件正本返臺辦理,相關文件無須事先至駐菲律賓代表處辦理驗證。惟如僅能提供護照等文件影本由代理人返臺申請,則須先洽駐菲律賓代表處領務組辦理文件驗證,相關規定請參考下列網頁:
https://www.roc-taiwan.org/ph/cat/12.html
委託代理人辦理時,代理人送件須出示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委任書正本;委任書無須經駐外館處驗證,惟須由申請人及代理人雙方簽名。
申請表格下載連結如下:
中文表格: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8051&pid=81235676
英文表格:
https://www.ocac.gov.tw/OCAC/Eng/Pages/VDetail.aspx?nodeid=8131&pid=82289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