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財團法人吳尊賢文教公益基金會為達成創辦人吳尊賢先生改善社會風氣、發揚人類愛心、建立祥和社會之夙願,依「吳尊賢愛心獎設置辦法」每兩年舉辦一次「吳尊賢愛心獎」。
二、表揚獎項共有三類,分別為「慈善服務獎」、「公益服務獎」及「社會服務獎」獎項遴選採推薦方式辦理,由具下列資格者以書面推薦,報名期間自本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一)「慈善服務獎」:基於愛心,扶助弱勢,著有績效者。
(二)「公益服務獎」:基於愛心,獻身公益,著有績效者。
(三)「社會服務獎」:基於愛心,倡導和諧,提升人權,推動社會進步,著有績效者。
三、如有相關推薦人選,請於報名截止日(8月31日)前將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逕寄該基金會。
四、檢附「2026吳尊賢愛心獎」相關表件1份,word檔請至 http://www.thwu.org/award.asp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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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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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吳尊賢愛心獎相關表件1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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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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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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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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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吳尊賢愛心獎相關表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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