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洋委員會為樹立海洋文化維護、保存及發揚之重要典範,藉以凝聚各界力量,共同參與臺灣海洋精神之實踐,提升海洋思維建構之量能,特設置本獎項,以表彰我國長期投入用海智慧保存、海洋藝文創作與海洋文化發展領域具
特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臺灣海洋文化之發掘、發展與深耕。
二、旨揭獎項之遴選採推薦提名方式辦理,由具下列資格者以書面推薦參選者,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本年6月15日:
(一)政府機關(構)首長。
(二)學術機關(構)首長。
(三)大專校院海洋相關院、系、所主管。
(四)依法設立或登記之文化藝術法人或團體負責人。
(五)從事海洋文化或藝術文化相關工作者。
三、推薦提名流程:
推薦提名包含「網路申請」及「紙本寄件」2 個步驟。
(一)網路申請:請於115年6月15日前完成申請表單填寫。 申請網址:https://forms.gle/cpQi27esoQnn5KXc8
(二)紙本寄件:請於115年6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依附件格式填寫推薦資料,並備妥應備文件,寄至80661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海洋委員會-科技文教處)。
|
檔案名稱:
|
附件1.pdf
|
|
檔案類型:
|
(1541KB)
|
|
檔案說明:
|
參選須知
|
|
檔案名稱:
|
附件2.pdf
|
|
檔案類型:
|
(333KB)
|
|
檔案說明:
|
實施要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