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107年第1次會議紀錄 時 間:107年6月25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地 點:本會16樓第1會議室 主 席:劉副處長綏珍(代) 紀錄:柳慧敏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壹、 主席致詞(略) 貳、 確認諮詢小組上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如附件1)。 劉委員國偉:教育部於每年初盤點各級學校基本資料並定期公布,建請僑委會參照教育部作業模式,定期盤點如僑校等統計資料,並公告明確之資料更新時間,以利有需求之民眾可定期上網查閱及運用。另開放資料集若有更新內容時,請於僑委會官網跑馬燈公告資料集之位址,以利快速方便查閱。 主席裁示:請各開放資料集主管單位,每年定期盤點資料內容,並檢視與評估資料集之性質填具更新頻率或明確之更新時間,另更新資料集內容時,請填具網頁異動單並加註檔案位址,送請資訊室公告。 參、 報告事項 一、 有關本會開放資料推動現況說明(報告單位:綜合規劃處,如附件2),洽悉。 二、 有關本(107)年本會更新及上架開放之資料品質情形。(報告單位:資訊室,如附件2) 劉委員國偉:政府開放平臺所提供資料集評分功能及被評次數統計,似未考慮對資料集評價之樣本數,因此無法正確呈現民眾對資料集之評價,建請適時向國發會反映。 主席裁示: (一) 嗣後各處室如有資料集上架或更新需要,務請依本會於106年10月30日函頒之「僑務委員會開放資料集檔案格式及作業程序」辦理。 (二) 請適時向國發會反映資料集評價次數及評分統計等,應考慮樣本數以正確反映評價狀況。 三、 為建立僑務委員會開放資料制度,提升僑務資料準確性與可信度,本會開放資料集相關業管單位研議及辦理情形。(報告單位: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僑務通訊社、主計室) (一)僑民處報告:僑民處運用僑民資料簡報(如附件4-1) 林委員若雩:基於僑務工作的特殊性,請兼顧學術團體可取得所需研究資料,並保護僑民及僑團的隱私及相關機敏資料。 劉委員國偉:鑒於有些僑民與僑團資料係屬私密及不宜公開,基於國家安全及利益前提下,若涉及國家、外交及僑務機密之資料不宜任意公開或對外提供。 (二)僑教處報告:僑教處政府資料開放規畫簡報(如附件4-2) 劉委員國偉: 1、 教材未來將會朝數位化發展,數位化教材分課本數位化及授課數位化,建議統計及開放數位課程下載數之資料集,並建請發展數位授課之教材並統計下載教材數及上課人數。 2、 有關華文學校、中文班統計之資料集,建請將學歷班與非學歷班分為不同統計資料集,或可依據登記時之名稱分列資料集。 (三)僑商處:開放資料集報告(如附件4-3)。 (四)僑生處:僑生處政府資料開放辦理情形(如附件4-4) 吳委員郁華:僑生資料統計有相當多項目,包括報名、錄取、報到等,在建立資料時應以相同標準統計,並請注意交叉比對的重要性。 主席裁示:相關資料集請注意蒐整時標準之一致性。 (五)僑務通訊社:海外華文媒體公開資料說明(如附件4-5) 劉委員國偉:以目前媒體使用情形僅分為平面媒體及電子媒體似乎過於簡略,依目前網路多元使用方式及媒體定義多樣化,已產生如次媒體、網路新聞媒體及電商媒體等,建議增加新媒體之分類,以利收集資料與統計。 林委員若雩:目前僑務通訊社對於華文媒體之統計及蒐集,係由駐外同仁評估其重要性與代表性,惟各地區判定標準需因地制宜,為利資料集與時俱進,請2至3年定期盤點資料集定義及內容。 (六)主計室:海外華人及臺僑人口資料(如附件4-6) 四、 有關本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相關修正內容說明。(報告單位:綜合規劃處,如附件5) 吳委員郁華:我國網路使用是公開而自由,並易於取得各項資料,但因僑務工作的特性,開放相關資料時應以維護國家安全與機敏性為前提。 林委員若雩:相關僑務資料之開放應有策略性思維,惟鑒於僑務為國家對外工作之一環有其特殊性與重要性,若涉及國家安全及利益或具情報性,請審慎評估是否開放。 主席裁示:確認本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 肆、 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下午4時20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