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附錄一

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組織系統圖

中華民國116年度


獎助學金及輔助金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委員


委員兼執行秘書












會計


幹事













本管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指定副委員長兼任之,委員10人(其中1委員兼執行秘書),由本會就社會熱心人士及僑務有關人員分別聘任之,任期3年,期滿得續聘。另置會計1人及幹事3人,負責辦理相關事宜。本管理委員會成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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