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附錄一 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基金
附錄一
組織系統圖
中華民國116年度
獎助學金及輔助金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委員
委員兼執行秘書
會計
幹事
本管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指定副委員長兼任之,委員10人(其中1委員兼執行秘書),由本會就社會熱心人士及僑務有關人員分別聘任之,任期3年,期滿得續聘。另置會計1人及幹事3人,負責辦理相關事宜。本管理委員會成員均為無給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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