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守耕公益基金

總說明

中華民國116年度

壹、基金概況

一、設立依據

  1. 莊守耕公益基金捐助及組織章程(如附錄一)。

(二)依89年4月6日修正通過之莊守耕獎學金簡則,有關僑生獎學金申請手續、名單核定及頒獎等相關事項委由僑務委員會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彙辦。

二、設立目的

菲律賓三己兄弟煙草公司於創業20週年之際(民國58年12月),以該公司莊董事長材美先翁莊守耕先生之名,捐獻新臺幣500萬元,定名為「莊守耕公益基金」,以基金孳息辦理國內公益事業。沿用30年後,因時空環境變遷及利率降低,爰於89年修訂組織章程及獎學金簡則,原則以不得低於孳息2/3辦理僑生獎學金,另1/3作為貧困歸僑補助之用。

三、組織概況

  1. 依據莊守耕公益基金捐助及組織章程,為妥善管理及運用基金孳息,得設管理委員會,會址設於僑務委員會(以下稱本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本會委員長兼任之;副主任委員1人,由本會委員長指定副委員長兼任之;委員5人,除請菲律賓三己兄弟煙草公司推派1人代表擔任外,並由本會僑民處處長、僑教處處長、僑生處處長及主計室主任兼任之;為處理日常事務置秘書1人,由主任委員指定之,均為無給職。

  2. 復依前述章程有關僑生獎學金,另訂莊守耕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莊守耕獎學金簡則,該簡則規定有關僑生獎學金業務,授權本會處理。本會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及艱困地區僑民學校師資輔助金要點」設置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之。另有關貧困歸僑補助,授權本會全權處理。

(三)有關僑生獎學金部分,本會設有管理委員會,置主任委員1人,由本會委員長指定副委員長兼任之,委員10人(其中1委員兼執行秘書),由本會就社會熱心人士及僑務有關人員分別聘任之,任期3年,期滿得續聘。另置會計1人及幹事3人,負責辦理相關事宜。本管理委員會成員均為無給職。

(四)組織系統圖(如附錄二)。

貳、業務(工作)計畫概要

一、計畫名稱:僑務委員會辦理莊守耕公益基金核發計畫。

二、計畫重點:

(一)計畫內容:

  1. 僑生獎學金:原則以不得低於孳息2/3作為核發僑生獎學金,並復依本獎學金簡則規定,相關獎學金事項委由本會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彙辦,以嘉惠在臺就學優秀僑生。

  2. 貧困歸僑補助:以孳息1/3作為補助款項,辦理核發貧困歸僑之補助,協助渠等渡過難關。

(二)執行方式:

1.獎學金核發方式:

(1)每年估算當年度可發放獎助學金名額,依行政程序簽核。

(2)函告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請學校周知僑生同學,並造冊函送本會審查。

(3)彙整各校僑生申請案件,就申請僑生是否符合獎助學金資格進行初審,復由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

(4)俟審核完成,將獲獎名單及獎學金函送各校,請各校轉頒獲獎僑生,並鼓勵獲獎僑生填寫感謝卡致捐贈人。

2.貧困歸僑之補助:

如涉及貧困歸僑之申請,由本會審核完竣後,於基金孳息項下支付。

(三)預期效益:

1.妥善管理公益基金,期能發揮捐贈人捐贈意旨,嘉惠優秀僑生。

2.鼓勵僑生戮力向學,並藉此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就學。

3.落實照顧貧困歸僑,協助渡過難關。

參、本(116)年度預算概要

一、收支餘絀概況

(一)本年度總收入8萬2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7萬7千元,增加5千元,約6.49%。

(二)本年度總支出8萬元,同上年度預算數。

(三)本年度收入支出相抵後,賸餘2千元。

二、餘絀撥補概況

上年度未分配賸餘6萬1千元,加計本年度賸餘2千元後,未分配賸餘計有6萬3千元。

三、現金流量概況

業務活動之淨現金流入7千元,現金及約當現金淨增7千元,係期末現金1萬元,較期初現金3千元增加之數。

四、資金運用概況

本公益基金原則以孳息不得低於2/3方式發放僑生獎學金,每名獎學金額新臺幣5千元,每年視基金孳息情況提供獎學金名額。另以孳息1/3補助貧困歸僑部分,俟有符合條件者併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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