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Toggle navigation
Toggle navigation
:::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請輸入關鍵字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法規體系
法規檢索
草案預告
相關網站
網站導覽
使用手冊
回首頁
English
資料開放(Open Data)
:::
現在位置:
最新訊息
最新訊息內容
友善列印
僑務委員會令:修正「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第3點、第5點、第6點規定,自100年1月1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099.08.06
發文字號:
僑輔在字第09930245561號 令
異動性質:
修正
生效狀態:
本次發布之條文全部或部分尚未施行(實施)
生效日期:
100.01.01
法規名稱:
僑生傷病醫療保險作業要點
圖表附件:
行政院公報電子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