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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令:訂定「僑務委員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自即日生效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機關: 僑務委員會
發文日期: 106.03.02
發文字號: 僑教遠字第10602004602號 令
異動性質: 訂定
生效狀態: 自公(發)布日或溯及施行(實施)
法規名稱: 僑務委員會輔助國內大專院校及民間團體赴東南亞僑校志願服務作業計畫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