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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公告:「一百零四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施行期間已於104年12月31日屆滿,當然廢止

主管機關: 僑務委員會
公告機關: 僑務委員會
公告日期: 105.01.06
公告字號: 僑綜證字第10401050561號 公告
異動性質: 廢止
廢止狀態: 因期滿而當然廢止
廢止日期: 104.12.31
法規名稱: 一百零四年度永久居留權取得困難之國家或地區及其居留資格認定基準
圖表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