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106年第2次會議紀錄 時 間:106年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 地 點:本會16樓第1會議室 主 席:張召集人良民 紀錄:柳慧敏 出(列)席人員:(如簽到單) 壹、 主席致詞   今天是新一屆委員(任期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第1次參加會議。首先謝謝各位委員參與本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   以前政府資料好像都很機密很難取得,而目前政府觀念則是希望資料能公開透明,且要開放給民間運用,促成民間與政府合作,甚至爭取民眾對政府工作的瞭解,瞭解之後就會支持政府。換句話說,政府擁有相當權威性資料,這些資料如果開放給民間加值運用,可能創造更多效用與價值。比如內政部的地理資訊開放後,民間予以加值運用,對許多專業領域有相當幫助,另外如民間用教育部開放的資料開發數位化詞典-萌典App,對文化教育的發展及商業運用 助益也很大。   有關僑務領域資料開放的意義與價值,僑務委員會正在以雙向方式思考,僑務有什麼資料可以開放,而民眾又需要哪些僑務資料,進而開發與創造開放資料,循此脈絡思考,所提供及開放的資料才會有意義並具更高價值。 貳、 介紹「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新任委員(106年11月1日至107年10月31日)(如附件1) 參、 確認諮詢小組上一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情形(如附件2)   本(106)年8月30日「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106年第1次會議」決議應辦事項計15項,其中第1 項至第4項為各處室應遵循之一般性原則,第5項至12項為綜規處、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及僑生處應新增開放資料集辦理情形,第13項係關於開放資料檔案之格式與品質事宜,第14項為「各國華人人口專輯」上網事,第15項為加速僑委會檔案降解密事。 主席裁示:   (一)第1 項至第13項辦理情形,洽悉。 (二)有關第14項事,鑒於僑委會對於海外華人分布之統計數據應有所掌握,此項亦為外界所關心及有興趣的資料。至若考量華人資料基礎蒐集及結構分析不易推估等困難,為強化資料的可參考性,可以清楚註解之方式說明,爰仍請主計室研議蒐集華人人口等基礎數據,亦可與綜合規劃處討論共同合作。 (三)請秘書室考量同仁工作負荷,妥善規劃各批次檢視降解密案件數,以利同仁有充裕時間確實檢視。 肆、 報告事項 一、 有關本會開放資料推動現況說明。(報告單位:綜合規劃處,如附件3) 主席裁示: (一) 相關報告內容洽悉;各處室主管的開放資料集務請定期更新。 (二) 有關「海外華人人數」資料,請主計室以推估的權威性與準確度為目標,並請考量推估過程是否進一步開放。 (三) 目前「海外華文學校、中文班分布情形」在僑務統計中係以90年調查為基期,資料過於陳舊,請僑教處研議定期更新、訂定資料標準,或進行資料普查等制度性作法。 (四) 有關「海外華人僑團統計」資料,在早年是以建卡方式蒐集資料,隨著科技日新月異,請僑民處以科學思維研議定期更新僑民異動資料,以提升數據之信度、效度與廣度。 (五) 鑒於沒有可信的基礎資料就無法有效推估情勢及分析運用,因此下一次本會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會議,請僑民處、僑教處、僑商處、僑生處、華僑社及主計室依定期、準確及標準化等原則,針對業管如僑團、僑校、僑商團體、僑生、華文媒體及人口統計數據等,就資料之定義、運用之定位、蒐整作業標準、蒐整方式與時間等,報告相關研議與辦理情形,期透過制度之建立,提升僑委會資料之權威性、準確性與可信度。 劉委員國偉: (一) 僑委會資料雖然很豐富,但民眾並不清楚僑委會內部的分工,且網站資料無法一目瞭然,比如查閱海青班或華文教材等資料時就必須找相當多層次,增加查詢時困擾。 (二) 全世界有僑務機構國家不多,所以我國僑務工作相當獨特,因此蒐集資料要確實定義,確實維持,期許僑委會能建立完整的資料庫。 (三) 請維持網站的正確運作及資訊流的暢通,讓在天涯海角的僑民隨時能快速直接查詢僑務資訊。 主席裁示: (一) 為避免網站內容的盲點,請各處室及資訊室適時洽外部或國外使用者協助檢視網頁,以提供由使用者角度出發的客觀改善建議。 (二) 各處室網站資料,請依使用者需求盡量提供圖像式或易於閱讀之內容,時時檢討是否仍有可上傳的業務資料。 (三) 各處室應確實定位業務並盤點各自資料,瞭解現有資料發掘可以開放之資料,並自我期許逐步建立完整僑務基本資料庫,當可被利用性提高,就可證明僑務的價值。 二、 有關本(106)年本會更新及上架開放之資料品質情形。(報告單位:資訊室,如附件4) 主席裁示:相關報告嗣後請加列標題。嗣後各處室如有資料集上架或更新需要,務請依本會於本年10月30日函頒之「僑務委員會開放資料集檔案格式及作業程序」辦理,並請資訊室確實提供諮詢與協助。 伍、 討論事項 案 由:為修正本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事,提請討論。(綜合規劃處,如附件5) 林委員若雩: (一)「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請加註訂定及歷次修正時間,以利瞭解。 (二)回應民眾對開放資料之留言,請兼顧回應速度與內容品質,依資料集性質規劃較彈性回應時間。 (三)「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應加列僑務策略相關意涵。 范委員盛保:有關回應民眾留言仍請注意時效,至「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亦請以僑務角度思考,以確實提供有意義之資料。 決 議: 一、 僑務服務地區主要在海外,業務特性不容易被看到,但僑務工作也具有連結國內之性質,所以在政府資料開放相形重要也需要爭取認同,因此請綜合規劃處將僑務資料開放之意義及目標等,加以闡述列入「僑務委員會政府資料開放行動策略」適當點次中。 二、 國家發展委員會已取消各機關資料開放數量之要求,增加對資料集品質之要求與評鑑,因此各處室開放資料應朝有助對僑委會的瞭解、對國計民生有幫助或可促進產業發展方向進行。 三、 有關回應民眾留言回應時間,請修正為以立即處理為原則,至遲於7個工作天內回應。 四、 下次會議請資訊室準備政府開放平臺系統中,本會已上架開放資料集之評等報表,以供參閱。 陸、臨時動議:無。 柒、散會:下午4時。